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患者服务

单县中心医院 2024年医保政策解读

发布日期:2024-11-12    浏览量:0    字号 :   

一、职工医保报销政策

1、职工门诊政策

(1)职工普通门诊

1、职工普通门诊

(对超过年度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以上的费用,由大额医疗补助资金支付,支付限额为1000元。)

(2)职工门诊慢特病

一个医疗年度内起付线700元(严重精神障碍、组织或器官移植、尿毒症透析治疗、血友病无起付线);报销比例87%(组织或器官移植、尿毒症透析治疗、血友病为90%)。封顶线:门诊与住院待遇合并计算每年最高可报销13万元。

2、职工住院政策

(1)住院支付标准

2、住院起付线

(职工意外伤害与普通住院起付线、报销比例及最高限额均一致。)

(2)住院生育报销

① 生育一、二孩、三孩及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全额支付。

② 生育并发症:参保女职工因怀孕、生育引发的疾病按照生育并发症报销,支付标准:起付线以上、30000元以内的按85%支付,30001-50000元的按90%支付,一个医疗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。

③ 产前检查费。限额500元,项目包括B超、胎儿监护、 妊娠检查等。

二、居民医保报销政策

1、居民门诊政策

(1)居民普通门诊

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,不设起付线,报销比例50%,年度封顶线200元。

(2)居民门诊慢性病

3、 居民门诊慢性病

2、居民住院政策

(1)参保居民首次住院起付线分别为700元,第二次住院分别降低100元,第三次住院不设起付线。普通疾病报销比例为60%,意外伤害报销比例减少十五个百分点。一个医疗年度内,参保居民门诊统筹待遇和住院待遇合并计算,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。

(2)生育限额补助待遇:因怀孕、生育引发的疾病,需住院治疗的按住院医疗待遇政策执行。

4、 生育限额补助待遇

三、药品单独支付

1.报销范围: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、与治疗病种相关、符合药品适应症要求的政策范围内门诊药品费用。

2.起付线及报销比例:

5、起付线及报销比例

3.单独支付病种及支付限额:

7、单独支付病种及支付限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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